【亮点】生态绩效怎么考核?快看北京延庆!
| 招商动态 |2017-09-06
核心提要:
取消乡镇干部经济指标考核,提高生态绩效考核指标到总绩效的60%
差异化考核生态新城区、生态城镇发展区、生态涵养产业区、生态保护发展区
成立7个生态任务专项督查组,每月开展巡视督查
本报北京讯 (通讯员 杜晓娜)近年来,北京延庆区立足生态涵养区功能实际,把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作为干部考核重要内容,通过严格管理监督、追责问责,不断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。2016年以来,有34名干部因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被问责。
该区坚持优化功能、精简减负原则,结合全区服务保障世园会、冬奥会筹办,“两创建一提升”(创建全国文明城区、国家卫生区、疏解整治促提升)等重点工程任务,重新梳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,进一步增加筹办大事、绿色产业、疏解整治、生态环境、资源保护、生态文明宣传等内容的考核权重;进一步清理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目标不相适应的评价指标,删减工业产值增长率、城市化率、招商引资当年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等8项具体指标,取消对乡镇干部的经济指标考核。调整后,乡镇干部生态绩效考核指标占总绩效的60%,进一步强化了生态政绩导向。
为避免重复考核,该区坚持多头合一,建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、综合部门协调,纪检、宣传、园林绿化、环保、水务、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生态绩效考核机制。对区直部门领导干部,侧重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任务执行、提供优质公共服务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情况考核;对乡镇领导干部,按照所属生态新城区、生态城镇发展区、生态涵养产业区、生态保护发展区等4个功能区进行划分,实行差异化考核。加大平时考核力度,区委统筹成立7个生态任务专项督查组,由区级领导干部带队,每月开展巡视督查,针对存在问题,实行台账式、销号式管理,确保各项生态指标任务有效推进。
坚持把牢红线,守住底线,该区对生态指标日常考核、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,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、管理监督、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。开展生态责任离任审计工作,通过实地察看、听取汇报、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,对资源环境政策执行、资金管理、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进行责任审计,严格责任追究。落实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,严格执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,制定延庆区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》《环境损害赔偿办法》,要求15个乡镇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,作出环保承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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